紋身女

我想過要做的東西當然有很多,不過想了後卻而沒有讓它真的發生的不多。而紋身就是其一。 喜歡紋身,因為貪型。 害怕紋身,因為怕痛。 討厭紋身,因為承諾太大。 對我來說,紋身的承諾跟我要去結婚的承諾差不多大。雖說科技可把紋身弄走,雖說不合則簽紙離婚,但舊紋身始終都會對皮膚造成傷害,再好的技術也未能做到「無印」。你看 Angelina Jolie 左手手脾,前夫名字的紋身印雖被領養孩子們出生的的經緯度蓋住,但下面條龍都仍隱約可見。至於離婚造成的傷害,讓女人背著「失婚婦人」這名字繼續往前也需要很大勇氣和鬥志。 而我對自己若然要去紋身或結婚的最底線要求是:要做就至死不渝,只有 one…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