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笑著細胞裡的純真
對情人節沒感覺也不慶祝,大概已有 20 年了吧?!我份人好奇怪,也極不愛收花。
其實昨晚,正在 detox 的我本想買個切雞飯全走飯盒邊食邊分析一個 Quantum Health Analysis,又有想過回去 Nikushou 吃順道陪伴我家小朋友。結果,我們先去了 Nikushou 吃然後再和他去了 Yard Bird 吃炭爐燒鳥串 - just like any other day.
昨晚忽然想,
時光隧道帶我回到 1991-92 年。Form 4 和 Form 5 的年代,穿著 MSS 藍色或黃色校服裙的我,與 一個喇沙仔和一個 St Jo 仔。
喇沙仔是在新世界海景酒店(現址是萬麗酒店)2 樓 Manhattan (那些年,這家 disco/karaoke 簡直是我架步)認識的。他叫余公子,因為他是香港某大余氏家族的後人。余公子,是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曾拿住扎花響我屋企對面企住等足
喇沙仔也是第一個令我這個 MSS girl 竟夠膽第一次逃學半天(Hey,這絕對是那年代的彌天大罪啊)的人。記得當日有點 chubby 的他穿白色 Calvin Klien 底衫 Tee和噴上 Eternity Men 古龍水(那年代好流行) 配他最愛的 Romeo Gigli牛仔褲坐的士來學校附近兜我,去了中環文華裡面的 Joyce (遠古時代的店,記得還有 Montana 在附近)逛街,印象中好像也有在 Clipper Lounge 吃海南雞飯。也許因為這樣,我至今還覺得 Mandarin 個海南雞飯比 Grand Hyatt 那個好吃。原來,我一直吃著的是回憶。
而St Jo 仔,他有股傻氣,卻非常帥氣,也很踏實,人品 100% 非-常-好。他比任何一個男生更喜歡我,也比任何一個男生對我好。那些年,其士傳訊的 call 台姐姐(call 機是他的)是我們的連繫,因為每逢 recess 我就會衝落去學校禮堂側面個公用電話 check 台 聽聽他留了什麼口訊給我。但最後,忘記是什麼犯賤的變態心理,我竟然跟他同班好兄弟一起了。只不過,還不到一星期,也分開了。那個 2 月 14日,是我被那好兄弟甩掉一個禮拜後的情人節;那個 2 月 14日,他為我逃學;那個 2月 14日的 lunch hour,我飛的士去他家裡吃了他做的一塊牛排。
回到現實中在花灑下的我,頓然發現已經 20 年沒跟 St Jo 仔聯絡。擦乾身體後,第一件事,上網 search!他現在做的事太有意義太過感人,在關於他的報導裡找到他手機號碼,於是,今早我致電查詢。因為,我真心想 support。
兩分鐘左右,他才記起沒問我名字。
他:「啊,妳.. 點稱呼?」
我:「我姓梁。」
感到電話的另一端閉著氣呆了1 秒。
他:「hmmm…. 我係咪識你架?」
我(強裝好認真好冷靜):「點解你會覺得識我?」
他:「因為..你把聲好似一個我認識既人。」
28 年前躲在被窩裡不分晝夜的通話,又怎會忘記彼此的聲音?!
短短幾分鐘的 reconnection 後,我預備掛線。結果,他在電話另一端叫喚我回去:「喂!喂!」
我:「係!」
他傻氣地,尷尬地,吞吞吐吐地:「mmm, Happy Valentine’s Day」
細胞的記憶遠遠比人腦記得的事情多太多。這是最清甜的共振!
跟以上兩位男孩,從來沒有拍過拖。我也非公然在思想出軌。此刻,含笑細味著的,是細胞裡的純真。
現在的人什麼也貪方便求即食,所謂的愛情不過像個避孕套,用完即棄;而事實是也可能只為了戴著避孕套(甚至不戴)發生那事兒而談情。
如果單身的你可找到那份 old school 純真的曖昧,請好好珍惜,好好感謝。其實又何用想什麼結婚?就這樣談一輩子情吧!